(二)实现综合决策是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的关键环节
从历史上看,生态环境原本没被视为一个管理对象。后来,当发现问题时,也没有被当做一个整体看待。于是哪里表现出环境影响,便由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来处理,这样,不同的生态要素被分开管理,甚至同一生态要素又被分割成许多片,“九龙治水”的局面是中国行政化纵向割裂环境整体性的一个缩影。部门行政管理分割与环境系统整体性矛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则表现为部门政策对环境认识的离散性,部门目标在环境取向上的片面性,部门工作在环境管理上的趋利性。
《中国环境与发展评论》序言中这样写到:扭转中国环境恶化态势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和法律条文,但是更需要使已有的政策与法律得以执行,而不徒有其名。在对环境和发展政策进行梳理之后,发现有许多政策的效果不尽人意,既不是技术不可行,也不是经济不可行,而是受制于“政策性内耗”。这些“政策性内耗”是政策的瓶颈问题,具体说就是绿色部门之间不协调,环境与经济部门政策不一致,政府行动与社会力量缺乏结合。这就是说,综合决策,即将现有的各种政策和资源协调起来,这是中国环境政策改革的方向。
从部门决策走向综合决策,从环境政策与经济发展政策分离走向两者结合,这是个大趋势。实现环境问题的综合决策,不能单独依赖部门的自觉性,也不能单纯依赖领导的明智,而是依靠制度的保障。
当前,在对综合决策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进行研究和探索时,应注意以下一些方面:
1、各级政府部门在进行重大决策时,首先要了解当地环境和资源的承载能力,充分考虑决策事项可能对环境导致的影响,并进行可持续发展影响的评估。
2、各级政府应提高行政和决策方面的透明度,通过非政府性的咨询机构以及大众信息网络等,听取社会各个层面对决策的环境影响的反映,并采纳有价值的意见,使有关社会团体、公众有效地参与决策过程。
3、各级政府要建立综合决策的机构,加强部门间的广泛协商和合作,建立协调的管理运行机制和反馈机制,以有效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决策,在决策中形成合力。
4、各级政府应建立综合决策的程序,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在决策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履行自己的职责,行使自己的权利。
5、各级政府要建立综合决策的考核和监督机制。在重大规划和经济政策出台运行一段时间之后,要对其进行回顾性评价,同时要听取社会各个层面的反映。要通过政府、人大、新闻舆论及社会公众来监督检查综合决策的情况及对未来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考试大环境影响评价师)
环评工程师考试
环评工程师 辅导资料 技术方法
上一篇:
论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措施的发展(三)
下一篇:
论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措施的发展(一)
您看了本文章后的感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