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上述情况的发生,社会各界一致呼吁恢复草海水面,重建草海湿地生态环境。198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恢复草海水域,1981年动工,1982年水面恢复到25KM2(实测为19.8KM2)。此后,水生植物、鱼类、鸟类的种群数量逐年增加,草海生态环境逐渐恢复。
然而,对湖周农民来讲(尽管最初的决策不是来自于他们自己),排湖工程对于扩大农田面积提供了一个极其难得的机会,而对于政府修坝,恢复湖水的决定怀有苦衷。回升的水位淹没了他们新开辟的农田。在湖滨和山丘之间拥挤居住的农民又在80年代末开始开垦湿地,尽管草海当时已被划定为自然保护区。至1991年,农民通过挖沟、抬高土地的方式把大片沼泽变为农田。鹤类及其他水鸟失去了它们的觅食环境,转向农地取食。鸟类增加对农作物的取食,使自然保护区与当地农民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1991年春季,草海自然保护区获得了湖水水位的控制权。保护区关闭了大坝闸门,这样又升高了湖水水位,淹没了不少农地。用这种方式,保护区有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对湿地的开垦。但此时失去土地的农民转而向山上毁林开荒,事实上,自从70年代末,政府把部分山林分到个体农户后,相当多的农户家庭担心政府的政策将来会有变化,贴现率提高,他们反而加速砍伐了自留山上的树木。草海周围的森林覆盖率在1980年代初至1990年代初之间,从10%下降到6.9%,新一轮的毁林开荒高峰发生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农户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扩大农耕地面积。
保护区所采取的强有力行动确保了他们对野生资源的保护,这在草海自然保护中是意义深远的一步。然而,这一行动也给当地社区经济带来了危机,也导致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和当地群众之间的矛盾冲突加剧。很多家庭只剩下了少量的湖滨耕地,有些家庭的湖滨耕地甚至全被淹没。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贫困家庭没有其他的生活出路,只能强化其他类型的资源利用,如捕鱼、小型家畜(禽)饲养、开垦坡地等。在一定程度上,当时草海湿地的恢复不是消除,而是加剧了环境恶化。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些困难也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机会,使有关方面认识到草海湿地的保护不能把社区发展置之门外。
三、草海合作项目简介
从1993年起开始实施的草海合作项目,运用参与式方法(PRA)在保护区内实践了一条自然保护与扶贫相结合的路子,到目前为止,合作项目已经进入第三期,项目覆盖农户在2000户左右。草海合作项目始终围绕着人的问题来开展工作,注重培育农民的参与意识,将农民放在合作项目的中心位置。
草海合作项目主要受到国家鹤类基金会、国际渐进组织、福特基金会和部分国内配套资金的资助。草海合作项目第一期主要以渐进项目和村寨发展信用基金的启动和发展为主,项目第二期在第一期的基础上开展村级规划项目,项目第三期主要以培训活动为主。“渐进项目”利用小额赠款有条件地帮助最贫困的并具有一定劳动力、能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并努力工作的农户;“村寨发展基金项目”让农民自愿组合,利用有限的资金,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为农户提供借贷,培养村民的自主管理能力,使基金逐步滚动发展,促进社区经济与自然保护的协调发展;“村级规划项目”让村民共同参与制订自然资源保护和社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并自我组织实施;“小流域治理项目”积极培育农户的参与意识,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治理冲沟,种植树木,保持水土,减少淤泥进入草海;合作项目的实施效果充分体现了合作计划的指导思想,脱贫与社区发展成效显著,参与式的方法增强村民了村民自我发展的信心和能力,在项目启动和实施过程中,由于强调了村民作为主人参与的重要性,使村民学会并增强了自我调查、分析、计划和行动的能力,学会了自己选择发展项目、自我实施、自行管理的能力。村民与保护区管理处结成了伙伴关系,管理处的威信在保护区树立,扭转了过去严重对立的局面,草海湖滨社区农户的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达到了自然保护与社区发展相结合的目的,被誉为自然保护与社区发展的“草海模式”。
草海合作项目的实施,使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一定遏制,参与项目的农户自身的经济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目前草海仍面临不少问题。(考试大环境影响评价师)
四、草海环境保护与社区发展面临的问题
草海是座落于喀斯特发育地区的一个高原湖泊,历史上经历的生成、消亡、复苏的变化,以及人类可以随意改变其生态结构的事实,说明了草海的生态系统与社区资源利用的制度环境存在着不稳定性和脆弱性。
(一)贫困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强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