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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师法律法规讲义: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来源: 环保信息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收藏本页2014-09-11
    四、熟悉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第37条 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考试大&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来源:考试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环评工程师 辅导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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