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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工程师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 环保信息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收藏本页2014-09-16

      勘察设计工程师:第二十六条 注册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工程师称谓;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二十六条 注册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来源:考试大

      (二)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三)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来源:www.examda.com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七)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八)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九)在本专业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十)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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