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考纲要点:
(1)熟悉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关规定;
(2)熟悉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有关规定;
(3)掌握设置、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有关规定;
(4)熟悉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5)了解&考试大&禁上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规定;
(6)了解工业用水应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的规定。
《水法》2002年8月29日公布同年10月1日
来源:考试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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