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一、 概述
(1) 1982年8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以下建设项目必须作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海岸工程建设
海岸石油开发
河口、海湾、海域排污
(2) 海洋环评任务
查清受纳污染物的海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区内海洋生物种群的数量及分布,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海域环境功能要求。
预测项目建成后对海洋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包括海岸工程引起的海域地形地貌的变化、流场和余流场等水动力条件的变化、物质浓度场和生态系统的变化等。
根据环境结果提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操作安全、行之有效的防治对策。
二、 海洋环评工作等级的划分
划分为三级,划分依据为:
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20000,5000,1000,500m3/d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复杂、中等、简单
受纳水域规模:小型半封闭海湾,其他海域(开敞海域和大型海湾)
三、 海洋环境现状调查
1. 海域自然环境概况调查
地理位置
地质地貌及沉积物类型
气象特征:气温、风向、风速、降水量
水文特征:潮位、潮流、波浪
海洋自然资源:渔业资源、油气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
2. 沿岸社会环境概况调查
城市规模、性质、行政区划、人口
社会经济状况
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海域功能区划
环境保护目标
3. 污染源调查
入海点源:入海河流、混合排放口、直排和市政下水排海口。
入海面源:乡镇农村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田化肥、农药、生长剂等。
养殖污染源:滩涂养殖、浅海养殖、网箱养鱼。
海上污染源:海上船舶、石油平台、海洋倾废。
4. 海洋环境调查
(1) 现状调查评价范围
现状评价范围:海洋0m等深线1-2km等深线——向海;大于一个潮周期内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顺岸。
影响评价范围:根据潮流场范围确定,如一般将整个海湾作为评价范围。
(2) 调查断面和钻孔设置
断面方向与海岸垂直,在主要排污口设主断面,在主断面两侧设3~5个辅助断面,每个断面3~5个测站。
(3) 调查时期
一、二级:枯、平、丰水期
三级:枯期
5. 海洋生物调查
《全国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简明规范》:
微生物:总异养菌、大肠杆菌、弧菌、烃类异样化菌
浮游植物:种类、数量、初级生产力
浮游动物:种类、生物量
底栖生物
游泳生物
6. 水质及底质调查
7. 潮间带调查
8. 评价区保护目标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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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环评工程师 辅导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