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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文物保护法

    来源: 环保信息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收藏本页2014-09-11

      《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并实施)

      一、了解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的活动的有关规定;

      第17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考试*大*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第18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第19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考试大环境影响评价师

      二、熟悉建设工程选址中保护不可移动文物的有关规定。

      第20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来源:www.examda.com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考试&大&(重点是“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不得拆不是“全国文物保护单位”)

      依照前款规定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具有收藏价值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收藏。考试大论坛

      本条规定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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