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水污染防治,根本的原则是将“防”“治”“管”三者结合起来,形成一个高效的综合纺织体系。
(1)“防”是指对污染源的控制,通过有效控制使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量减少到最小。如对工业污染源,最有效的控制方法是推行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是指原料与能源利用率最高、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最低、对环境危害最小的生产方式与过程。它着眼于在工业生产全过程中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并要求污染物最大限度资源化。清洁生产采用的主要技术路线有改革原料选择及产品设计,以无毒无害的原料和产品代替有毒有害的原料和产品;改革生产工艺,减少对原料、水及能源的消耗;采用循环用水系统,减少废水排放量;回收利用废水中的有用成分,使废水浓度降低等。
对生活污染源,也是可以通过有效措施减少其排放量。如推广使用节水用具,提高民众节水意识,可以降低用水量,从而减少生活废水排放量。
为了有效地控制面污染源,更必须从“防”做起。提倡农田的科学施肥和农药的合理使用,可以大大减少农田中残留的化肥和农药,进而减少农田径流中所含氮、磷和农药的量。
应特别注意工业废水处理与城市废水处理的关系。工业废水中常含有酸、碱、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或其他污染物等。而且在不同工业废水中所含的污染物的性质各不相同。对于这些特殊性质的废水,应在工厂内或车间内就地进行局部处理,这在技术上是容易办到的,在经济上也是比较合理的。而对于与城市废水相近的工业废水,或经局部处理后不致对城市下水道及城市废水的生物处理过程产生危害的工业废水,单独设置废水处理设施是不必要的,也是不经济的,应该优先考虑排人城市下水道与城市废水共同处理,这样做既节约费用,又提高了处理效果。
(3)“管”是指对污染源、水体及处理设施的管理。“管”在水污染防治中也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科学的管理包括对污染源的经常监测和管理,对废水处理厂的监测和管理,以及对水体卫生特征的监测和管理。应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颁布有关法规,并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应分别制订出工业废水排人城市下水道的排放标准及城市废水、工业废水排入水体的排放标准。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对不同地区,应根据当地情况使标准不断完善化。对于“管”除应注意其科学性外,在当前中国的现实状况下,更应注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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