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依据是《环境影响评价法》。
(1)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类别:综合性规划、专项性规划。
1)综合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
①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
②区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③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④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2)专项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
①工业方面的规划;
②农业方面的规划;
③畜牧业方面的规划;
④林业方面的规划;
⑤能源方面的规划;
⑥水利方面的规划;
⑦交通方面的规划;
⑧城市建设方面的规划;
⑨旅游方面的规划:
⑩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2)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者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依据是《环境影响评价法》。
(1)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类别:综合性规划、专项性规划。
1)综合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
①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
②区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③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④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2)专项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
①工业方面的规划;
②农业方面的规划;
③畜牧业方面的规划;
④林业方面的规划;
⑤能源方面的规划;
⑥水利方面的规划;
⑦交通方面的规划;
⑧城市建设方面的规划;
⑨旅游方面的规划:
⑩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2)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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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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