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环保,要去环保-环保信息网(17环保网)
  • 您的当前位置:环保信息网 >> 资格考试 >> 注册环评工程师 >> 技术导则与标准 >> 辅导资料 >> 2012年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辅导: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2012年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辅导: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来源: 环保信息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收藏本页2014-09-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复习大纲

      一、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一)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
      S01熟悉国家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1)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
      (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是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康所做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3)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做的统一规定(是指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试验方法、检验方法、生产方法、操作方法等所做的统一规定。环境中最常见的是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
      (4)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而制定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在环境管理中起着特别的作用,可用来评价分析仪器、鉴别其灵敏度;评价分析者的技术,使操作技术规范化。
      (5)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对环境标准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及信息编码等所做的统一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般可分为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各专项或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等。
      2、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由省、自治区、自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近年来为控制环境质量的恶化趋势,一些地方已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地方环境标准。
      (1)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2)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有的将其列为国家标准)
      除上述标准外,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还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包括: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技术、环境区划、规划的技术要求、规范、导则等)。
      解析: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为强制性环境标准和推荐性环境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它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强制性环境标准必须执行,超标即违法。强制性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环境标准,推荐性环境标准被强制性标准引用,也必须强制执行。
      L01了解我国现行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城市或区域性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亦应参照使用。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适用于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也可参照本标准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
      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导则适用于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其它建设项目的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应参照执行。
      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矿业、农业、林业、牧业、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海洋及海岸带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影响评价。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导则适用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开发以及工业园区等类似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本导则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导则适用于水利行业的防洪、水电、灌溉、供水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其他行业同类工程和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导则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下列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①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②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二)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S02熟悉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的关系
      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行。
      解析:凡颁布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未作出规定的,应执行国家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般严于国家排放标准。
      S03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环境质量一般分等级,与环境功能区类别相对应。高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严格,低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宽松一些。例如:
      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三类)和标准分级(三级)
      一、二、三类区分别执行一、二、三级标准。(土壤环境与其类似)。
      2、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的分类(Ⅰ~Ⅴ类)和标准值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的分类(五类:0~4类)和标准值
      对应区域噪声上述五类功能区,将区域环境噪声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噪声类别高的区域(如居住区),执行标准值严于噪声功能类别低的区域(如工业区)。
      S04熟悉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环境质量标准是(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和)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的手段(和控制规定)。
      解析:四类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如何?
      ①环境质量标准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是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
      ②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的主要手段、措施;
      ③环境基础标准是为制订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确定总的原则、程序和方法;
      ④环境方法标准是制订、执行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主要技术依据之一。
      S05熟悉跨行业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即;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相关推荐

      考试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论坛

      2012年环评建设项目资质管理办法汇总

      2012年环境影响基本概念辅导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环评工程师 辅导资料 技术导则与标准

    上一篇:采掘类项目该如何开展地下水评价
    下一篇:2011年环评技术导则与方法练习及参考答案
    您看了本文章后的感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