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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复习指导(十七)

    来源: 环保信息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收藏本页2014-09-11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

    1.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它是环境影响预测的继续,原则上可以采用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或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方法。
    2.地面水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与其影响预测范围相同。
    3.所有预测点和所有预测的水质参数均应进行各生产阶段不同情况的环境影响评价,但应有重点。空间方面,水文要素和水质急剧变化处、水域功能改变处、取水口附近等应作为重点;水质方面,影响较重的水质参数应作为重点。
    4.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是以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为依据,评定与评价各评价项目的单个质量参数的环境影响。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的评价方法和评价的水质参数应与环境现状综合评价相同。
    5.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一般采用标准指数法。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不能满足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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